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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上海市生物医药临床研究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征集2025年转化研究项目通知

发布者: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 2025-07-15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生物医药临床研究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要求,结合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最新意见,征集2025年转化研究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以下领域:

1.恶性肿瘤(肺癌等)、神经精神疾病和眼科病等疾病示范性新药临床研究和转化平台建设,鼓励来源于基础的创新临床研究;

2.围绕罕见病细胞和基因药物治疗、儿童用药等临床未满足需求开展创新型转化研究;

3.主持原创新药临床研究的拓展研究,主导具有引领作用的生物医药专家共识或规范制定,主导具有示范价值的创新细胞基因治疗和免疫治疗技术体系建立、国际转化医学学术期刊推广运营等;

4.具有重要临床转化前景的新靶标发现和候选新药及新型制剂的开发研究;

5.已有重要进展的前期资助项目生物医药研究;以及技术运营意向或具备产业发展规划的成果转化项目。

二、拟申报条件

1.拟申请的项目应具有重要的临床转化价值,具有创新性和基础临床合作基础,理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项目只设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位项目申请人,每人限报一项。

3.项目申请人条件: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础临床合作基础和团队领导能力。

4.项目合作人条件:具有资质的各协同行业产业部门和学术机构的研发人员。

5.同类课题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予支持,请各单位仔细审核以免重复申报。

6.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和不存在纠纷,没有职务科技成果争议问题,所获知识产权没有违反学术诚信。

7.已申请过本项目的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取得重要转化成果可滚动资助。

8.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合作单位配套经费(1:1以上)支持的转化项目,优先考虑。

9.医院限报2项,需经院内遴选。

三、拟资助年限、强度

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10-30万元/项,按需预算,根据项目成果情况可实施滚动资助。本项目不设管理费。

四、评审和考核要求

1.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转化研究的前沿性、创新性,基础临床研究的合作基础、可转化性和达成度等指标择优资助。

2.研究成果体现为专利、成果转化、研究论文、临床共识或规范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来源注明“教育部-上海市生物医药临床研究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或英文名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Clinical and Translational Science by Ministry of Education & Shanghai (CCTS) ”及立项编号。

3.项目执行期内需提交中期项目进展,执行期结束后提交结题报告,并提供经费使用和执行情况说明。

五、征集项目简版递交时间及要求

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2025年8月4日下午16:00前上报。

项目的申请书(电子版word+pdf+汇总表excel)发送至本kykchz@163.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陈喆,665921;倪明,665922,kykch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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