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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 2025-04-08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有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一)面上项目

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核心任务清单中的重大临床问题,主要资助以临床队列建设为研究内容之一的临床研究项目,鼓励多单位和专病专科联合协同,优先支持依托已建在建的专病队列库展开的研究项目,已申报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2025年度上海临床队列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结题考核指标中须将队列建设情况一并纳入。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青年项目

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鼓励自由探索,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原则上主要资助中青年医务人员,申报当年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

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 周岁以下(19911 1日后出生)青年医务人员。

(二)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医学科研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且在研者不得申报;获得市卫生健康委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且在培养期内者不得申报;历年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科研学术不端查实且在处理期内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经费。

(三)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259月至20288月。

(五)各单位根据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六)强化科研伦理审批要求,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提供相应的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批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待通过院内遴选以后统一申请)

(七)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须遵守《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管理规范;严把科研诚信关,严格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开展工作。

(八)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鼓励市级医疗单位对项目予以配套支持。区级单位、社会办医机构申请者需由所在区或单位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配套支持.

(九)本次申请实行限额申报(需经院内遴选),基本原则如下:

1.面上项目申报不超过2项;

2.青年项目申报不超过7项;

3.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十)2023-2025年间未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每个科室(无论面上还是青年项目)限报1项,纸质版申报书首页需经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填报

1.申请人登陆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czkjtr)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2502656-4));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3.也可下载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

五、申报材料

请于423日前申报书电子word+pdf版本+申报信息一览表excel版发送至kykchz@163.com,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需经科主任签字)至科技发展处。医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喆665921;倪明665922

附件:

1.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经费编制版).doc

2.申报信息一览表.xls